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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在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和中共禹城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德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德州市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体制机制建设为总抓手,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禹城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我市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贯穿党委、政府各项工作之中。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学法计划,邀请德州市委党校专家教授讲解《宪法》专题知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市政府常务会议共组织开展了4期会前法治专题学习,实现会前学法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法治政府建设亲自抓、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今年年初,编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摘编》,市委、市政府班子领导同志人手一本。市委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年度重点内容,明确了7项年度重点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见》,通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强机构建设,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建立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体制机制。4月份,建立中共禹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应工作机构。7月份,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规则一细则”和《中共禹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工作要点》等一系列工作文件,明确了任务清单和时限要求,建立了横向分工合作、纵向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为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1月份,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年工作要点》《关于建立联络员工作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各部门任务与职责,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大力强化营商环境制度保障。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明确5大方面33项政策措施,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年废止涉企规范性文件8件,新出台涉企规范性文件2件,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审查涉法文件合同等件。

全面打造法治营商环境。向社会公布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现编码化、动态化管理。今年,我市被德州市确定为德州各县市区唯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县(市),通过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项目容缺办理,让企业“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完善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强化社会信用监管,让企业经营更有公平感,营商环境更加有序。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司法机关办理涉企案件中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差异性、选择性司法,依法规范慎重采取批捕、起诉、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开展“律师服务百家民营企业”专项行动,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法治体检,一企一策,精准服务,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企业风险防控体系,指导企业依法经营。

四、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年根据省、德州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部署要求,对年7月31日前制定的5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继续有效文件20件,需修订文件22件,废止文件10件,清理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年制定3件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核率均为%,印发公布后按规定及时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未发生被人大、上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纠错情况。

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法开展决策程序,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天然气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禹城市市中街道、十里望回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的目录、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结果等,由承办部门组织开展了座谈会、听证会,经履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出台前向市委请示报告。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倒查,决策执行情况适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在德州市各县市区率先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率先探索“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大服务模式,组建由12名资深律师、专家组成的第二届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团队,每次安排2名法律顾问列席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会场次13次,参会率%。年以来顾问团队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等涉法事务提出高质量法律意见60余件。

五、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机构改革重新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并向社会公开,坚持整体设计、理顺体制机制、推进力量下沉,通过合理划分职能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权限,实现了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组建德州市第一家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8支综合执法队伍,并完成职能和人员划转,建立综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全面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全面落实《禹城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并结合法律法规调整和职能变动情况,重新修订完善各部门行政处罚职权裁量基准余项,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行为。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环保、公安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向纵深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了公平有序的良好外部环境。

二是全力推进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8月底,召开全市行政处罚与(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系统录入培训会议,目前,全市20余个行政执法部门实现了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全过程网上记录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10月,我市组织重点执法部门业务骨干赴全省先进地区胶州市考察学习经验做法,10月30日,召开全市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议,副市长李壮志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下发了工作推进方案,细化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市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向纵深开展。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过程记录真实完整,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在推行过程中,市司法局加强调度指导,严格督导检查,确保了“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落实到位,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和社会公信力。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将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作为“法律六进”的重要内容进行宣传,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行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备制度;组织对社区矫正人员拉网排查,全面摸清“两类人员”涉黑涉恶情况。二是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出台制度文件13件,对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调解员补贴发放标准、调解工作考核细则、调解卷宗的规范提升等多方面进行细化、规范。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名,行业专业调委会调解员37名,在每个乡镇(街道)组建4-5人专业调解团队,为乡镇(街道)政府化解各类纠纷47件次。协调相关部门,新增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5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纳入“道交一体化平台”,年度平台在线调解案件37件;三是多渠道化解行政争议。在信访大厅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年度联合化解行政争议事项5件。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统计、答复、审理、集体讨论、决定、送达等程序。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加大听证审理和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力度,发挥调解和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强化监督考核,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今年,立案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0件,承办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行政复议应诉化解行政争议能力进一步增强。

七、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存在偏差,重视不够,对法治政府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费时、费事又一时难见成效的“软任务”、“软指标”,还未把法治政府建设摆上应有位置。

(二)县域法治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因我国千百年来形成的关系人情社会等原因,有的群众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信访不信法,本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导致基层信访维稳压力大。

(三)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缺乏。目前,因大多数县级党委政府刚刚开展落实上级依法治市部署工作,法治建设各类协调工作机构运转衔接不够完善,很多部门、单位认为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就是司法行政部门一家的工作,未能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等常态化工作联动体制机制,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推进。

(四)法治机构队伍建设薄弱。目前,虽然县级党委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已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秘书机构,但由于工作机制、人员编制、资金等方面不完善,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效推进。

八、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治政府工作组织部署。以认真贯彻落实《禹城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见》为抓手,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体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加强责任落实的督察考核,确保将《意见》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认真落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制度,争做学法用法表率,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风尚。领导干部集体学法采取专家专题辅导、重点疑难问题法律会商、法治实践案例研讨、新法专题讨论学习、学法经验交流等形式进行。充分保证年度学法时间,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责任制,组织县乡级领导干部每年组织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长效机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促进执法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在抓好本部门、本行业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负责面向重点普法对象、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执行的法律法规,形成司法行政部门主导、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工作机制。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宣传效果;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用身边的案例来教育引导公民学法守法。

(四)强化部门间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建立健全依法治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共享、事项交办等工作机制,由各协调小组及司法行政机关定期召集会议,研究疑难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

禹城市人民政府

年2月20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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