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京沪高速公路乐陵(鲁冀界)至济南段

  特许权协议的批复

  鲁政字〔2014〕232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京沪高速公路乐陵(鲁冀界)至济南段特许权协议的请示》(鲁交规划〔2014〕1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厅与中铁建山东京沪高速公路济乐有限公司签署的《京沪高速公路乐陵(鲁冀界)至济南段特许权协议》。

  二、该协议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0日

  抄送:济南、德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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