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请示》(鲁价费发〔2014〕153号)收悉。为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同意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施行前我省通车及在建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继续实行统贷统还和收费管理,待国家出台新政策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1日 抄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31日印发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dezhoushizx.com/dzlt/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