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在京沪高速公路乐陵(鲁冀界)至济南段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14〕234号

  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

  你们《关于京沪高速公路乐陵(鲁冀界)至济南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发〔2014〕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京沪高速公路乐陵(鲁冀界)至济南段(线路编号:G2)设置主线收费站1处:京沪鲁冀;设置匝道收费站7处:乐陵北、乐陵西、乐陵南、商河、临邑、济阳北、济阳西。收费期限暂定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1日

  抄送:济南、德州市人民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监察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31日印发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dezhoushizx.com/dzlt/4.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