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德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年德州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德州两级法院公开招考63名工作人员。其中,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考4人,德城、禹城、乐陵、宁津等11个县(市区)法院公开招考59人。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考的4人职位全部为审判执行职位。11个县(市区)法院公开招考的59人中,包括德城区人民法院8人、禹城市人民法院8人、乐陵市人民法院6人、宁津县人民法院3人、齐河县人民法院15人、陵城区人民法院3人、临邑县人民法院3人、武城县人民法院2人、夏津县人民法院5人、庆云县人民法院4人、平原县人民法院2人。县市区法院公开招考的59人职位类型较多,大部分为审判执行职位,也包括机关综合行政管理、财务会计、文秘写作、新闻宣传、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和信息化维护、司法警察等多种职位。 招考条件为:(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3月24日至年3月24日期间出生),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3月24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3月24日至年3月24日期间出生);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年3月24日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报考人员如与合并职位中的一个用人单位有应回避关系,则不能报考该合并职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本次招考通过德州市人社局网站(网址:现在治疗白癜风要多少钱治疗白癜风的医院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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