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促进我省“十四五”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拟于年9月—10月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参照《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或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专长拟定题目。鼓励针对我省乃至国家教育发展中的难点、热点和堵点问题开展研究,强化基础研究,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类别为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自筹课题、专项课题(重点、一般、自筹)。其中,专项课题分为教育招生考试专项、高等教育英语教学专项、中小学(不含中职)英语阅读教学专项、教育财会专项。 三、拟立项数量 本年度课题拟立项项。其中: (一)重大招标课题10项。 (二)重点课题70项。 (三)一般课题项。 (四)青年课题项。其中,青年重点10项,青年一般40项,青年自筹70项。 (五)自筹课题项。 (六)专项课题项。 1.教育招生考试专项29项。其中,重点资助19项,一般资助10项。 2.高等教育外语教学专项50项。其中,重点资助5项,一般资助35项,自筹经费10项。 3.中小学(不含中职)英语阅读教学专项40项,其中,一般资助20项,自筹经费20项。 4.教育财会专项30项,均为一般资助课题。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重大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教科研)部门负责人,且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在研国家级重大、重点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2.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3.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对职称、学历(学位)不作要求。 4.青年课题申请人为年9月3日后出生者,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 5.不得以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申报。 (二)题目拟定要求 1.重大招标课题的题目须与《选题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修改。 2.重点课题的题目可与《选题指南》保持不变,也可另自拟题目。 3.专项课题的题目参照《选题指南》,可自拟题目。 4.为服务我省职业教育高地建设,特设“职业教育选题指南”(附件1内);其他类别课题,可自拟题目。 5.其他类别课题,可自拟题目。 (三)其他限定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保证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列入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网上填报需要添加身份证号,重复申报将会无法录入申报系统),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2.凡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4.不得以与已出版、已结题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五、申报数量 (一)名额分配 1.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临沂、菏泽每市限报90项;泰安、淄博、德州、聊城每市限报70项;滨州、枣庄每市限报60项;东营、威海、日照每市限报50项。 2.普通本科院校: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青岛大学每校限报20项,其他本科院校每校限报15项。其中,每类专项课题不得少于1项。 3.高职高专院校:每校限报12项,每类专项课题不得少于1项。其中,新商科和零售业方向课题不得少于1项。 4.厅直属单位限报20项。 5.技工院校限报50项,由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组织报送。 (二)申报比例 1.各单位可在所分配名额范围内自行确定专项课题数量,但专项申报数量不得低于分配名额的30%;青年课题申报数量不得低于分配名额的20%。名额不得挪用,否则作废。 2.重大招标课题不在各限报名额之列。 六、课题经费资助 (一)重大招标课题15万元。 (二)重点课题2万元。 (三)一般课题1万元。 (四)青年重点课题2万元,青年一般课题1万元。 (五)专项重点课题2-5万元(以《选题指南》标注为准),专项一般课题1万元。 七、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 1.重大招标课题采用纸质申报方式,其他类别课题采用网络填报方式。 2.各单位逐级申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网络申报统一通过“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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