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园园长简章 为适应我区幼教事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满足公办幼儿园保教发展需求,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5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71号)和《关于设立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公办幼儿园的批复》(德编﹝﹞20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面向德州市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园园长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办幼儿园园长,人员性质为备案制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师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取得省级及以上个人荣誉证书的)可放宽至45周岁(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持有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有较先进的幼儿园管理理念和成熟的办园经验,并取得较好的办学效果;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教育行政管理能力、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以及教学指导和教科研能力。 2.具有5年及以上县(区)级幼儿园(6个班规模以上)园长、副园长或中层管理工作经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