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准邀请所在单位、系统的干部职工参加婚丧喜庆事宜……日前,为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德州市纪委、监察局拟定了《关于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提出12项“不准”禁令,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在这份总计15条的《意见稿》中,记者发现,为制止奢侈浪费,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共提出12项“不准”。其中,领导干部操办结婚、丧葬事宜不准邀请亲戚(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下同)以外人员参加,或者收受亲戚以外人员赠送的礼金、贵重礼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准邀请所在单位、系统的干部职工参加婚丧喜庆事宜,或者收受其赠送的礼金、贵重礼品。 《意见稿》规定,操办结婚、丧葬事宜必须严格执行事前申报、事后报告制度。操办婚事当事人需提前7日提交《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事申报表》,报经单位党组织同意、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安排相关事项;丧事及时口头报告。在所操办事宜结束30日内,当事人需填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事报告表》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丧事报告表》,由单位党组织审核、负责人签字后建档留存。 《意见稿》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对所辖地区、部门(单位)、系统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和监督。对本地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行为制止查处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或管辖范围内此类违规违纪行为屡禁不止的,将追究地方或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广泛听取民意、吸纳民智,目前,市纪委、监察局已在“中国·德州”网站和德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公布《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十二不准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坚持从简、节约、廉洁的原则,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领导干部操办结婚、丧葬事宜不准邀请亲戚(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下同)以外人员参加,或者收受亲戚以外人员赠送的礼金、贵重礼品。 ●不准以任何方式和途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或者个人,企业负责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发请帖、打招呼,邀请参加婚丧喜庆事宜,收受其赠送的礼金、礼品,或者利用其提供的便利条件操办,由其承担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除结婚、丧葬事宜外,乔迁履新、出国出境、生儿育女、生日祝寿、升学参军、立功受奖等其他事宜不准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或者收受亲戚以外人员赠送的礼金、贵重礼品; ●不准邀请所在单位、系统的干部职工参加婚丧喜庆事宜,或者收受其赠送的礼金、贵重礼品; ●不准违规使用公款、公物、公车,或者用公款赠送礼金、礼品; ●不准大操大办,或者采取分期、分批、不同地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不准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公物、公车为他人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或者为他人承担、报销相关费用; ●不准违反规定参加其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或者赠送礼金、贵重礼品; ●不准参加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者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婚丧喜庆事宜,或者赠送礼金、礼品; ●不准在正常工作时间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应由单位办理的治丧事宜除外); ●不准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更多资讯白癜风治疗全国治白癜风最好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