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年平原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学历为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岗位所须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6月9日以后出生);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年6月9日以后出生)。 (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在平原县服务或具有平原县常住户口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年、年、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年招募人员)应聘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符合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也可报考其他岗位,但二者只能选报一个。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 (六)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为平原县常住户口或平原县接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该政策。 (七)具有5年以上我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八)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应当现任职且任职3年以上,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经本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可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任职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计算,累计时间截止到年6月。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后,于年6月11日到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原县新华南路南都名苑对过)房间进行现场审核,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审核。对违反正常秩序、工作纪律的,平原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不能报考相关岗位。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十一)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年6月9日为截至日期。 (十二)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年8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年6月9日之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年、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 (十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十四)已在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应聘面向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岗位的除外; (十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