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人才函〔〕13号 关于做好德州市大学生 就业创业生活补贴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才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德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德人组发〔〕6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择业期内(毕业不超过3年,即年11月21日以后毕业)到企业就业或毕业5年内(年11月21日以后毕业)自主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国内重点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2、在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3、《德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颁布(年11月20日)后缴纳养老保险的。 文件中所称企业是指在我市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和时限 1、凡符合扶持条件的人员,自缴纳养老保险之月起,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本科生,由市财政分别给予每月元、元、元生活补贴。 2、补贴时限最长为5年。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流程 (1)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登录“人才德州网”,网址:昆明专业白癜风医院北京治疗白癜风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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