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深入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将3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陵城区宋家镇政府主任科员李法利违规接受企业宴请等问题。年9月21日中午,李法利违规接受德州某企业宴请并在工作日中午饮酒。陵城区纪委给予李法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陵城区纪委分别对宋家镇党委书记张建宝、宋家镇纪委书记陈京全区通报批评。

2

乐陵市朱集镇民政助理李仲明、经管站原站长张万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年5月25日中午,李仲明、张万发违规接受朱集镇辖区村干部宴请并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乐陵市纪委给予李仲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乐陵市监察局给予张万发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责令朱集镇政府将其调离现任岗位;因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乐陵市纪委对朱集镇党委、纪委在全市通报批评。

3

夏津县中小企业局党总支书记、局长赵万国等人违规接受企业宴请等问题。年9月12日,赵万国、夏津县扶贫办主任迟大金、夏津县中小企业局干部柏方进、李晓兵应邀到夏津县某企业餐厅就餐,当天下午下班后,赵万国违规乘坐夏津县中小企业局公车参加宴席,李晓兵搭乘。就餐结束后,赵万国、迟大金、李晓兵乘坐夏津县中小企业局公车回家。夏津县纪委给予赵万国党内警告处分,分别对迟大金、柏方进、李晓兵进行诫勉谈话;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吃喝风”,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党的十九大要求“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防止“吃喝风”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不松劲、不停步,紧盯不吃饭店吃食堂、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设“小金库”违规吃喝、将违规吃喝费用转嫁到隶属单位或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报销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低级趣味,真正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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