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按照党中央部署,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目前,全市企业正在陆续复工复产,广大复产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积极恢复生产经营,保证了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供应,保障了经济平稳运行,稳定了全市就业局势,对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并将全力提供以下政策支持。   如果您在用工方面(企业须按照要求做到防控措施“8个必须”)遇到困难,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已经成立了企业复工复产用工服务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之下成立若干复工复产用工服务队,与缺工企业点对点精准服务,请将你们的缺工情况(数量及专业工种)及时告知我们(联系服务热线见附件),我们将为复产企业举办“战疫情保复工”网络招聘专场服务活动,利用网站、手机APP、   如果您在稳岗方面遇到困难,我们将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5.5%;对参保职工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对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如果您是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我们将按6个月的全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从今年2月起提高到每月元)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标准。

  如果您在社保缴纳方面遇到困难,我们将为您继续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和阶段性减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如果您是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我们将给予最长6个月的缓缴期,期间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免收滞纳金,职工仍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与员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企业与职工共担责任,共度难关。请务必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无论您在人社业务上遇到什么困难,我们将不遗余力地为复产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高效服务。

  充满希望的春天已经来临,我们愿与广大复产企业共克时艰,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始终在您身旁!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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