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李根)为减轻尿毒症患者医药负担,日前,德州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患者门诊透析治疗相关政策的通知》,从本月起,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患者门诊透析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其中,尿毒症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透析治疗,含透析用一次性材料单次收费不超过元;医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也由每人每年平均3万元提高至5.5万元。 调整后的新政策所涉及的透析患者是指经人社部门批准后符合尿毒症门诊透析条件的德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称,政策调整后,尿毒症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透析治疗,单次收费限额标准不高于元,包括血液透析所必需的一次性耗材(透析器、管路等)、药品(肝素)及人工、水电、机器折旧等费用,定点医疗机构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且医保基金按次定额支付元。 限额标准本市内二级(含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执行该结算标准。 通知同时对尿毒症病种门诊治疗年度基金支付限额标准作出调整,医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平均3万元提高至5.5万元,本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数量及个人年度支付限额实行总额控制。对于享受门诊特病待遇不足一年的,按享受待遇的月数计算相应的支付限额。限额标准不得与个体患者挂钩,不得将超出限额部分转嫁为患者自负,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尿毒症门诊透析患者转为住院治疗。 据悉,目医院、医院、医院等20医院。 哪家白癜风能治愈西藏治疗白癜风的医院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dezhoushizx.com/dzzx/869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