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德州市区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 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购房落户政策做出规定,即在市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且有稳定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据了解,近两年,我市积极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更加灵活的户口迁移政策,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并及时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问题。 此次意见的出台,旨在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中,市区(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陵城区)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即在市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且有稳定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同时,全面放开县域内落户政策。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突破购房落户政策。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原则,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但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合法建筑且合法取得该房屋使用权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同时,意见要求最大限度拓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社会覆盖面,全面登记、准确掌握全市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加强和完善人口基础信息登记、统计调查等制度,全面掌握人口动态信息,准确反映人口规模、人员结构、人口流向、地区分布等情况。 另外,要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相关规定。 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对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继续保留5年的生育政策调节过渡期。 治疗白癜风最好的方法北京看白癜风最好的医院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dezhoushizx.com/dzmt/59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