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宁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宁津大队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福宁大街道路停车管理的通告,通告自12月7日起实行。通告内容如下:

宁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宁津大队

关于规范福宁大街道路停车管理的通告

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规范有序停车,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德州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福宁大街道路实际情况,现就规范福宁大街道路停车管理秩序通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福宁大街(东起创业路,西至西环一路),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路牙石以下道路)内全时段禁止停放一切车辆。

二、未经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交警大队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或设置停车场。对未经批准占用道路施划停车泊位或设置停车场的,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交警大队依法予以取缔并处罚。

三、停放车辆(包含非机动车)应按照施划的停车泊位(位于路牙石上)有序停放。

四、互联网租赁车辆(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并加强对所投放车辆的维护、管理,及时清理挤占车行道、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公共绿地等未在规定区域停放的车辆,对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影响交通安全依法对运营企业予以处罚。

五、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交警大队实行联合执法,对违法停放的车辆及非机动车,依法拖移至指定地点,并予以处罚。

六、在道路范围内停放车辆连续超过五日、影响道路通行且无法与车辆所有人取得联系的,依法拖移至指定地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对拒不配合或者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年12月7日起实行。

宁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宁津大队

年11月30日

这两天小编沿福宁大街走了一圈,咱上图来看看。

现在的福宁大街停车情况,两边路牙石下面依次排满了车。黄金时段很紧凑。

福宁大街早上九点多的车流量,如果早中晚高峰期,车辆很密集。

刚刚施划的停车泊位,有位置有方向。停放车辆时候要看好。

在宽阔地带的路牙石上面会有双排车位。

这辆车的停放不太符合标线示意图,建议大家按照规范停放,方便大家出入。

具体位置在这里:福宁大街就是俗称的南环,创业路就一直到大东头啦。

按照这则通告,明天就是管理措施实施的第一天了,请大家注意停车规范!合理安排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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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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