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年乐陵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乐陵市生源、乐陵市户籍或在乐陵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年、年、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为乐陵市生源或乐陵市接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该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年6月23日之前取得,其中年应届毕业生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于年7月31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2.我市公开招聘的后备教师;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现役军人; 6.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治疗白癜风哪家最好白癜风爱心传递分享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