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第五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

  获奖组织和个人的通报

  鲁政字〔2015〕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推动将发展的立足点转到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要求,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鲁政发〔2012〕30号),推动由山东制造向山东创造转变、山东速度向山东质量转变、山东产品向山东品牌转变,引导和激励全省各行各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水平,树立质量先进典型,传播先进管理理念,根据《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有关组织和个人自愿申报、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社会满意度测评、现场评审、陈述答辩、社会公示等评审程序,省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组织和寿光市孙家集街道三元朱村党支部书记王乐义等3名个人第五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组织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新成绩。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获奖组织和个人的先进经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坚持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不断追求卓越,提质增效,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山东经济迈向“质量时代”,为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第五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4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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